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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机场T3能源中心中央空调水处理项目招标

:(项目编号:JT-ZB201501-005)

受省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委托,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定于近期就深圳机场T3能源中心中央空调项目组织公开招选,诚邀有实力的单位踊跃报名积极参与,现就该报名事宜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深圳机场T3能源中心中央空调水处理项目

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计划招选深圳机场T3能源中心中央空调水处理项目服务商,负责深圳机场T3能源中心中央空调水质处理及相关服务。

三、报名人资质要求:

1、报名人是在中国境内注册的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国内独立法人,具备水质处理营业范围(证明文件: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副本,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相关信息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的供应商市场主体信息打印件);

2、报名人近三年来(自2012年1月1日起至报名截止日)在深圳市范围内已承接5个(含)以上中央空调水质处理项目[证明文件:合同、中标通知书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报名人公章,原件待查),证明文件中应能体现出合同买方、合同签订时间、合同服务内容、业主联系人、联系方式等内容;否则视为无效证明文件];

3、报名人应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证明文件:报名人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的声明文件);

4、报名人如为深圳地区外注册的企业,则须在深圳地区设有服务机构,并承诺2小时内提供响应服务(证明材料:如报名人在深圳地区自行设立服务机构的,需提供其服务机构的固定经营场所的相关证明文件,如租赁合同、产权证明等,并提供服务机构负责人的联系方式);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合格报名人的产生:

招选人组织包括招选人代表、技术和经济类等评审专家组成的资格审查小组按上述要求的资质条件对报名人进行资格审查,从中择优产生合格报名人。

五、报名资料(所有资料需装订成册):

1、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及联系方式(加盖单位公章,含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

2、经年检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下同);

3、上文“三、报名人资质要求”中标注的证明文件;

4、报名人认为可以提供的其它证明材料,如《公司简介》等。

所有提交的资料,仅用于本项目资格评审。本公司承诺对所有公司提供的资料绝对保密。通过预审的报名人,本公司将电话通知购买采购文件事宜。未通过预审的报名人资料,恕不退还。

六、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2月2日下午16:00

七、采购文件获取办法:通过资格预审的报名人,请按以下办法购买采购文件。

采购文件售价:200元/份,售后不退;采购文件发售时间:另行通知。

付款地点: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信息大楼706室(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计划财务部)。

开户名称: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

帐 号:44201548200056013816

开户银行:建行机场支行

八、项目技术咨询方式:

技术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55-23452708

九、报名资料送达、采购文件领取地点及联系方式:

招选代理人: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地址:广东省深圳宝安国际机场信息大楼832室

联系人:裴先生/黄先生 E-mail :pei.kexin@szairport.com

联系电话:0755-23452151/23456962 传 真:0755-23452149

邮政编码:518128

特此公告。

深圳市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一月二十六日

原标题:深圳机场T3能源中心中央空调水处理项目招标公告